时间:2020-03-28 20:52:24来源:融易新媒体
第一百〇一条 拥有内幕信息的员工,应当严格遵照中国刑法、证券法以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集团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包括内幕人以本人名义,直接或委托他人进行交易,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交易,或者为他人进行交易。
(二)泄露内幕信息。即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将内幕信息告诉或传播给第三人,使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者转告给他人的行为。泄露包括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泄露者只要客观上实施该行为,而不强调其行为的动机,因此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内幕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指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的基础上,向第三人提供咨询或者推荐意见,使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第六节 弘扬集团文化和维护企业形象义务
第一百〇二条 员工应主动维护“百年招商”的金字招牌,积极宣传和弘扬招商局集团文化,致力于提升集团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第一百〇三条 员工对外交往时应注意代表集团和本单位形象,应做到守法合规、廉洁自律、诚实信用、热情有礼。
第一百〇四条 在对外交往中,若员工需对外代表集团或本单位,应当事前获得相关授权和批准。
第七节 投诉义务
第一百〇五条 员工负有不从事和阻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义务。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途径,向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律合规部门实名或匿名反映问题或投诉任何可能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百〇六条 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及时响应,按集团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跟进处理,同时做好对投诉信息和投诉人的保密工作。
第一百〇七条 反映问题和投诉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应受到保护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其进行歧视、打击或报复。
第五章 附 则第一百〇八条 经集团授权,本手册由集团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一百〇九条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录
一、 基本制度
(一) 《招商局集团合规管理规定》
二、 配套规定
(一) 《招商局集团合规风险识别机制方案》
(二) 《招商局集团合规检查领域和对象的定性定量标准》
(三) 《招商局集团合规检查操作指引》
(四) 《招商局集团年度合规工作考核验收管理细则》
(五) 《集团总部部门内部及跨部门合规管理工作标准化沟通流程图》
三、 专项合规管理规定
(一) 《招商局集团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办法》
(二) 《招商局集团商业伙伴合规管理办法》
(三) 《招商局集团捐赠与赞助合规管理办法》
(四) 《招商局集团总部纪念品与接待合规管理办法》
(五) 《招商局集团反垄断合规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