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16:10:01来源: 食药法苑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督促学校(幼儿园)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陇南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重点案件。现将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予以公布。
1
西和县某小学食堂未建立并确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3月12日,西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西和县某小学食堂进行检查发现:1.该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未在食品原料购进记录台账上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2.饭菜留样分量不足,留样的容器上标注不全面;3.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储存间未设置“三防”设施。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食堂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024年3月21日执法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发现该小学食堂对第1、2项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二项规定,西和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