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16:10:01来源: 食药法苑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4年3月22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对贵溪市某学校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9日,执法人员在贵溪市某学校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在厨房储物柜里发现麦之初雪津啤酒一瓶,净含量为300mL;豆豉一袋,净含量为20kg,上述两种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无过期食品标识及区域划分。经查,食堂使用的豆豉是2023年12月10日在某干货调味品批发部购进的,进价220元/袋,共购进一袋,其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麦之初雪津啤酒是食堂员工在某超市购买的,其生产日期2023年6月17日,保质期9个月,进价为5元/瓶。豆豉是用于食堂制售菜品的配菜,啤酒是食堂员工购买自己饮用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上行政处罚。学校食品安全历来是监管重点,属于集中用餐单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加强监管及执法办案,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师生用餐安全!六广州公布校园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典型案例4月16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2023年12月起广州市食药安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越秀区某学校食堂未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经查明,当事人食堂2023年10月19日午餐“五香烤鸭”未进行留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警告。部分学生食用午餐后引起肠胃不适,综合临床表现、流行病学侦查、实验室检查等资料,判定为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聚集性疫情,部分诺如病毒感染病例可能为接触传播,不排除食源性传播。当事人未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融易新媒体消息,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七台江公布4起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连日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区属各校(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着力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各校严格确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办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作用。台江教育官微特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希望各学校及学校食堂承包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引以为戒,共同营造更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案件二案件名称: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确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录入案基本案情:2024年5月21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其食堂承包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确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录入,未录入当日食材的追溯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理结果: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5日内整改到位,并予以警告处罚。案件三案件名称:某幼儿园厨房“三防”未到位,入口处未设置风带及纱窗案基本案情:2024年6月6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幼儿园厨房“三防”未到位,入口处未设置风带及纱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予以警告处罚。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