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6 16:50: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7月13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74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74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3331081305931089;产品名称:黄鱼;购进日期:2023年3月27日;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横峰农贸市场+方正利。
(二)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编号为NO:HZ-J23031435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其3月27号销售的黄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19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者方正利现场签收,并对上述检验报告的内容及问题项目无异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涉案批次黄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同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从松门进货上述黄鱼共计2.425kg,进货价是50元/kg,并以60元/kg的价格进行销售。至2023年3月27日,上述黄鱼2.425kg全部用于抽检并未销售出去,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涉案批次黄鱼。
(二)2023年3月27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黄鱼进行抽检,根据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编号为No:HZ-J23031435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黄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融易新媒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4月19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黄鱼,当事人方正利表示现在经营场所内已无涉案批次黄鱼。当事人方正利对上述检验报告的内容及检验结论不合格无异议,不申请复检。经现场测量,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面积约为7.32平方米。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从松门一商户进货上述黄鱼共计2.425kg,进货价是50元/kg,并以60元/kg的价格进行销售。该批次黄鱼全部用于抽检并未销售出去,共计货值145.5元。抽样人员已现场支付抽样费用145.5元。当事人已无法提供供货者信息。
(三)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已忘记具体是从哪家供货商进货。
(四)当事人生产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5.5元;2、罚款3000元。(温市监处罚(2023)662号)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