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4 17:44: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12号)。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12号)
按照2023年湖南娄底第一季度市级监督抽检有关要求,2023年3月1日,本局对冷水江市天宇小渔锅餐馆采购的“小米椒”“青辣椒”等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小米椒”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青辣椒”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食品名称:小米椒、青辣椒
购进日期:2023-03-01
购进单位:冷水江市天宇小渔锅餐馆
购进单位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锑都中路(大桥下)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3月24日、3月31日,本局在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出具的《检验报告》(No:FS23030066019、No:FS23030066017)后,依法向冷水江市天宇小渔锅餐馆送达了上述经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文书,并对该餐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融易新媒体,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采购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上述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小米椒”“青辣椒”系当事人于2023年3月1日从个体经营户杨林辉处购进,“小米椒”共计购进4kg;“青辣椒”共计购进7kg,当日“小米椒”被抽样了2kg;“青辣椒”被抽样了2kg;剩余的“小米椒”2kg、“青辣椒”5kg至案发时止已被当事人全部使用完。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又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罚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52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冷水江市天宇小渔锅餐馆在收到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查找了问题原因并做出如下整改: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3、停止采购使用同批次同类产品。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