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5 18:24:14来源:互联网
本人在2024年4月03日 09:59分收到微信遭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 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的交易功能已遭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执法机关咨询。
有权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358-6320617、0358-8212334、0358-8480281、0358-6320876
文书编号:(2024)晋1123财保58号
二,本人在之前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冻结微信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遭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户籍,遭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是广西北海市,融易新媒体消息,经常居住在北海市,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西省兴县。且没收到任何法律文件及法院通知和短信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营镇原则,山西兴县人民法院对本人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即时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