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13:23:51来源:新媒体
4月11日,金力泰(300225)股价收报5.89元/股,下跌0.84%。可以看到,2月底以来公司股价持续横盘震荡整理,进入4月后,主力资金又持续净流出。不仅如此,金力泰还需面对因信披违规受罚后的投资者诉讼索赔。
今年1月4日,金力泰披露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监局认定,2020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力泰实业参与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
上述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融易新媒体消息,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对此,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却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金力泰还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涉嫌虚增2022年一季度营收1038.99万元,占2022年一季度营收的6.11%,导致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需要提及的还有,2021年6月14日,金力泰曾披露《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自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然而,截至增持期届满,两人皆一股未增持。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公司上述情况看,两个时间段持有金力泰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1、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2年9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2、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2023年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力泰的违法违规行为,让部分投资者“踩坑”。据金力泰披露,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收到的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达2880.7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继2021年、2022年连续亏损后,金力泰2023年有望盈利,其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