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4 23:07:21来源:互联网
广誉远(600771)4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累计罚款2110万元。
广誉远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今年3月25日收到预处罚通知,4月10日收到最终处罚通知。广誉远案从开始侦查到最终处罚不过3个半月时间,充分体现了证监会对财务造假案件“从快从严查办”的原则。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融易新媒体消息,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2110万元。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公司收到正式处罚的前一天,广誉远公告了张斌辞职的信息。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斌及董事兼总裁苗辉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原因均是“个人原因”。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广誉远虚构业绩造成多年财报虚假记载的情况已遭查实,受公司虚假陈述影响买入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诉讼索赔的方式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凡于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广誉远股票,无论在2023年12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