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4 23:06:54来源:新媒体
4月10日,上实发展(60074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上实发展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融易新媒体消息,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及其他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实发展予以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至400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
鉴于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