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1 21:04:18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办置原因的通报(2023年第14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办置完成原因通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原因
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渝美滋牌“烧烤肉干(烧烤味)”和渝美滋牌“辣子鸡(香辣味)”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情况排查及企业整改原因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督促和协助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情况,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情况排查:1.肉制品生产车间内的热加工间和冷却间未有效分隔,且冷却间入口处无人员净化消毒设施。2.预处理间排水沟不平整,排水不畅有积水。排水口无防止浊气和虫害侵入的设施,有异味返入车间。3.热加工间、预处理间缺通风设施。冷却间、拌料间、内包装间空间消毒设施不足。4.未按工艺流程要求对添加的孜然粉、花椒粉等辅料进行炒制消毒直接添加进本成品中。
整改措施:1、在热加工间和冷却间之间增设了活动门,平时处于关闭状态,仅在物料转运时开启,同时在冷却间增设了洗手更衣间,融易新媒体消息,进入冷却间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此处洗手、更衣、换鞋,并对衣物进行杀菌消毒。2、已对车间内的排水沟进行平整修复,提高了排水顺畅度,另在排水口处加装了水封,防止浊气和虫害进入车间。3、在热加工间、预处理间加装了换气扇;冷却间、拌料间、内包装间空间增设臭氧机,生产加工前开启臭氧机对环境空气进行杀菌消毒,提高车间空气洁净度。4、针对香辛料等辅料添加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并对相关生产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岗位人员必须在对相应的香辛料进行加热炒制杀菌后才能添加进半成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原因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于2023年10月8日向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10月12日立案侦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6日向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340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及其总经理兼质量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