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02:28:0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5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4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4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1期)、《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2期)、《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3期)、《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4期),涉及我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奶香花生米(烘炒类)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1期)涉及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好来香炒货厂生产的奶香花生米(烘炒类),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03.95元、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板栗饼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2期)涉及苏州市美佳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经销商储存不当所致。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铁板鱿鱼(烧烤味)、铁板鱿鱼(香辣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2期)涉及吴中区鑫佰润超市经营的铁板鱿鱼(烧烤味)、铁板鱿鱼(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环节所致。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3期)涉及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68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油京果(油炸类糕点)、鲜鸡蛋卷(饼干类)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4期)涉及张家港市华美食品厂生产的油京果(油炸类糕点)、鲜鸡蛋卷(饼干类),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分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分别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导致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没收当事人召回的油京果(油炸类糕点)1箱、鲜鸡蛋卷(饼干类)5箱;没收违法所得161.8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天山雪葵190(炒货)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44期)涉及苏州喜来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雪葵190(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经销环境储存不当。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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