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23:37: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食品核查通告〔2023〕02号)。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省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食品核查通告〔2023〕02号)
在2022年省局组织的省级日常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经营的辣椒(线椒)
(一)基本信息
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经营的辣椒(线椒),经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9月19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辣椒(线椒)59千克,已全部销售完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泰市青云街道鑫勇蔬菜销售中心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泰市监处罚〔2023〕16号。
二、宁阳县玉兵水果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基本信息
宁阳县玉兵水果超市经营的香蕉,经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09月26日,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宁阳县玉兵水果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香蕉85千克,融易新媒体,已全部销售完毕。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阳县玉兵水果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罚〔2022〕综414号。
三、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经营的韭菜、黑芝麻
(一)基本信息
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经营的韭菜,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经营的黑芝麻,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8月4日、2022年10月27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韭菜5.05千克,不合格黑芝麻10千克,已全部销售完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泰市监处罚〔2022〕420号。
四、泰安市泰山区老卢快餐店加工的油条
(一)基本信息
泰山区老卢快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6月21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泰安市泰山区老卢快餐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2022年5月26日该快餐店共加工自制油条5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泰安市泰山区老卢快餐店加工自制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山市监处罚〔2022〕0411号。
五、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腐竹
(一)基本信息
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腐竹(计量销售,制造商:徐州市春华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月20日),经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XZCH 0001S-2021《徐州市春华豆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腐竹》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5月16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腐竹7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腐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泰市监处罚〔2022〕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