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22:26: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湖北省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9日,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房县区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人员对杨凤经营门店、张运琴经营门店,分别进行了随机抽样检验。
经检验,杨凤经营门店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检验,张运琴经营门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一)杨凤涉嫌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案
杨凤店铺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杨凤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张运琴涉嫌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芹菜案
张运琴店铺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张运琴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检测报告送达后,两家经营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该事件,立即进行排查,在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帮助下,初步判定为两家经营单位疏忽大意,未加强食品安全进货查验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杨凤店铺:切实履行自身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进货程序,严格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做好食品安全进货查验,确保售卖的食品合格。
(二)张运琴店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采购食品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融易新媒体,严格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坚决不购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