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07:28: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4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克百威不合格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凤翔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天鹅花园A幢一、二、三层的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SPC20227132),检验报告显示上述豇豆克百威实测值为0.085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检验结论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明,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豇豆,是当事人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从海南绿鲜汇农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进货数量共16斤,进货单价5.5元/斤,销售单价6.8元/斤,销售16斤,销售总价108.8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货单、果蔬农残检测记录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律义务,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豇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予免予处罚。
(三)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查,该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豇豆,融易新媒体,是当事人海南万家惠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从海南绿鲜汇农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我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绿鲜汇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朝荣进行询问调查,连朝荣承认上述不合格豇豆是于2022年12月19日销售给当事人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