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07:27:02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3-03-09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1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家电投集团新疆
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丙双方在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以下简称“木垒县”)投资建设光伏组件、支架等新能源装备制造生产线和风光储项目的有关事宜,于2023年3月8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协议有效期 1 年。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甲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丙方: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计划总投资 3 亿元,2023 年在木垒县投资建设 100 万千瓦光伏组件
制造厂和 200 万千瓦光伏支架生产厂,占地面积 100 亩地,建筑面积 20000 平
方米。
2.乙丙双方计划投资 160.5 亿元,以联合体或以乙方名义申报开发新能源
项目 300 万千瓦(15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 150 万千瓦光伏项目),融易新媒体,同时建设储能
75 万 kw/300 万 kwh,实际开发建设容量按照乙丙方投资和取得发改委实际备案为准。
3.乙方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由丙方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同时丙方在全疆开发的光伏项目,优先选用乙方生产的光伏组件、支架等相关产品。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三方在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光伏组件、支架等新能源装备制造生产线和风光储项目的投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先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在当地拓展业务,若前期业务拓展顺利,公司将根据具体投资计划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甲乙丙三方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对乙方丙方在木垒县进行项目投资具有指导意义,但对三方不具有正式法律约束力,本协议具体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成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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