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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拆西湖万象城物业未提供服务强收车位管理费

时间:2024-03-10 11:40:01来源:新媒体

本人于2020年底在西湖万象城9栋购房及地下车库车位,开发商于2021年1月10日通知收房,但未告知需要收车位及交纳车位管理费。因新冠疫情及暂无装修需求等原因,遂一直未去收房。本人曾于2022年在车位牌上张贴车位出租标志及联系方式,但一直无人联系,融易新媒体消息,于是于2023年12月至车位查看后发现,因车位前为消防通道,有一片空地,但墙壁张贴的禁止停车标志极小,需走近后才能看清,因此停了大量电动车,本人车位根本无法出入。遂多次与物业管理人员联系,明确告知物管人员,本人车位需要使用或出租,物业需严禁电动车乱停车位前消防通道影响我车位的使用。但因为物业的管理不善,车位前消防通道电动车乱停状况未能改变,导致车位一直无人愿意承租,即使最近有人愿意承租但价格很低,造成本人经济损失。物业更以本人车位未缴纳车位管理费和电动车业主素质不好为由,为自已的管理不当找借口,且拒绝录入本人提供的车牌号。物业提供的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50元/月,2022年7月1日后30元/月,1月10日才通知收房,1月1日就收管理费了?还不能提供发改局或物价部门出具的50元/月的收费文件。现本人举报西湖万象城物业未提供相应服务却强收业主车位管理费,放任电动车停放消防通道造成消防隐患及影响本人车位的使用及价值,请求相关部门为民做主,诉求如下:

1 本人车位长期未使用,且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本人车位的正常使用及出租价值严重受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减免车位使用前的车位管理费。

2 本人购买了车位,物业公司有义务录入车牌号,车位使用后正常缴纳车位管理费,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以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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