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0 03:59:44来源:新媒体
一.本人于2024年3月7日遭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功能,该法院异地管辖违规操作
二.执法机关,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4)黑0104执2085号,该法院与第三方公司合作违规限制本人微信支付功能
三.本人联系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电话(0451-58618324)多次无人接听或者占线。强行冻结本人微信功能。
四:限制后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融易新媒体消息,也没有收到该法院的判决文书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应由遭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该法院不具备管辖权。
六.希望该法院解除本人的微信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