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1 03:55:01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我所使用的手机号“15197****88”于2009年4月1日以周*霞的身份证登记入网,到2023年10月,融易新媒体消息,整整14年6个月,并且一直是本人以38元/月套餐在使用这个号码,期间临湘移动公司从未向我讲述此手机号属靓号(尾号带2个“8”),故不存在靓号最低消费的说法。
2023年去银行办理业务,银行要求手机号与银行开卡人一致,另外此号码我实际使用近15年,社会关系,以及很多APP等都绑定了这个号码,换号不现实,然而在2023年11月8日,当我需要将“15197****88”过户到我名下时,临湘移动以此号码属靓号为条件,要求本人必须先答应此无理要求(霸王条款),签订月消费58元/月,到2038年10月31日期满的消费合同,否则不予过户。
请临湘移动公司回答以下问题:
1、原登记在周*霞(我姐姐)名下的“15197***88”手机号是靓号吗?这个靓号依据是哪来的?2009年办理入网时没有说明这是靓号,中国移动岳阳临湘分公司自称该号码是靓号,期间,有经过书面通知或者短信通知确认?这个号码属靓号是否就是临湘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一句话就可以落实?
2、工信部已经明确发文不允许有靓号协议,临湘移动公司玩文字游戏,改为“保底消费”,混淆视听,试问临湘移动,我每月38元/月的套餐通信流量消费都未达到,还会来个58元/月保底消费?
3、即使如你公司所讲是靓号,过户要签订15年之久的最低消费合同?你公司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规定?
4、临湘移动公司在解决客户举报问题时,反复强调客户已签消费合同,试问,你公司在办理过户时,没有设卡,我会签那份保底消费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