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6:57: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从2022年11月3日起多次投诉湖南电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两项收费业务:1、综合信息服务费10元每月,从2016年11月至2022年11月;2、天翼高清****06026626003@VOD综合信息费ITV订购芒果大电视会员特惠服务费每月35元。),投诉之后每次都是电信6006客服回电,难道湖南电信是这位6006服务员家开的吗?为什么每次都是她回电?该服务员说对此欺诈行为拒不承认,不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谎称综合信息服务费是一所美术学校的校讯通服务费,但本人及家属未在任何美术学校就读,更不可能产生所谓的校讯通服务!本人每次都强调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出面解决湖南电信的侵权欺诈行为与事实,但是整整三个星期过去了,都没有解决,反而任由这个所谓的电信客服6006无视消费者的权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中国电信法律责任,融易新媒体,并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