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8 13:44:16来源:互联网
华声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小谷(张家港)精密锻造有限公司处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3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3号
违法事实
VOC未密闭
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小谷(张家港)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0893715287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大野健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13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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