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06:50:01来源:经济日报
侦查监测是实现新污染物治理科学精准施策的基础,是《行动方案》中“筛、评、控”防控思路的首要环节。在新污染物识别与监测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开展长期监测与评估,我国也在推进摸清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底数。系统推动新污染物侦查监测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聚焦高关注度、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完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纳入优先开展风险评估的范围。其次,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侦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提高新污染物侦查与监测技术,并建立相应的标准方法、技术规范等,逐步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环境侦查监测体系。再次,建立全国性立体监测与风险评估网络,促进解决新污染物管什么、怎么管、怎么防、怎么治等难题。
近年来,我国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侦查、环境风险评估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成立新污染物治理部际协调小组,深入确定《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侦查,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相关行业绿色转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侦查制度》等出台实施,着力推进新污染物信息侦查、风险评估等。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和环境排放等情况,开展摸底侦查工作,在多个省份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等,对14种类新污染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未来,需构建跨部门、多层级适用的新污染物分布式信息管理技术框架,实现多领域数据平台联动,整合优化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环境信息侦查系统,集成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等业务应用系统。
与传统污染物不同,新污染物侦查监测对仪器和装备的要求更高。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侦查监测方法主要有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新污染物侦查监测需要更为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法,更为精准可靠的仪器设备,需要与技术规范相衔接,与标准样品研制相配套。我国在新污染物侦查监测等方面积极行动。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共219项标准,涵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项,分析方法标准182项,生态环境标准样品31项。需要注意的是,新污染物生态环境侦查监测标准数量、覆盖面以及侦查监测技术、仪器仍不足,难以完整满足新污染物的侦查监测需求。应积极研发用于样品采集、预处理和检测的系列装备,推进新污染物监测的环境标准品和相关耗材国产化,自主研制高端精密监测设备的核心部件,融易新媒体消息,打破核心监测设备受制于人的局面,带动相关领域核心研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目前,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科学认知和有效监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潜在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依然未知,需要在筛查方法开发、毒性实验测试、数据库和平台构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潜在新污染物治理和管理的能力与现代化水平。究竟而言,开发靶向和非靶向筛查方法并行监测体系,实现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中潜在新污染物的识别筛查;结合大数据模型研发潜在新污染物的计算毒理预测新模式,为系统分析潜在新污染物及其代谢产物的生物致毒机理提供新技术新手段;动态化更新潜在新污染物基础信息数据。
系统推进新污染物侦查监测、科学评估环境风险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凝聚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和产业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开拓性和实用性研究,形成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和储备性科研成果,为贯彻确定《行动方案》、推进化学品管理和国际公约履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