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0:00:01来源:经济日报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成效卓著。我国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已历经30余年的摸索和实践,逐步探索出一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源于北京,是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一种综合治理模式,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近4000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在这些流域范围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以北京市平谷区挂甲峪村为例,这里不仅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并且成为现代化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北京市门头沟区炭厂村也从曾经的荒沟变成集生态旅游、观光采摘、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生态经济沟道,成为产业转型的成功案例。
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水土保持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对地面监测站点的持续建设和不断优化,天地空一体化监测手段不断完善,我国已连续5年实现国土面积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年度全覆盖,可以定量掌握县级行政区及国家关注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此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开始应用于水土保持的各项工作中,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把预防保护置于优先地位
我国在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莫沫(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是指为防止水土流失发生、发展,预先采取的各项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的总称。其主要目的和作用是对生态环境良好,但水土流失潜在威胁较大区域,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禁止和限制开发等保护性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控制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同时,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人为活动,包括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等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实行严格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可能发生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自然恢复为主,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增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以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及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区、水源涵养区、水蚀风蚀交错区等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充分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把预防保护置于优先地位,从政策与管理着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土流失状况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结合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空间格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明确不同管控要求,从源头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着力提升林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把林草地作为水土流失“减”的重点,加大林草地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修复,不断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充分发挥林草固土保水作用和水土保持功能。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划分的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10.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3.8%,十年来减少了9.4万平方公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06.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7%,十年来减少了10.1万平方公里,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持续提升。
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重点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聚焦有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提出政策措施。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不予许可。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设施自主验收核查的跟踪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融易新媒体,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实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构建一套“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