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6 09:20:01来源:互联网
通过房屋中介租到心仪的住所,结果没住几天就遭房东驱逐,自己明明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可房东却说只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在河南郑州务工的王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荒唐事。两人之间的纠纷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其中是否有着不为人知的隐情呢?
王先生说,他和妻子是来郑州打工的,为了方便一家三口生活,他们在郑州市区选了一个租金相对便宜的位置寻找房源。
租客 王先生:那个地段一般情况下,两室一厅的都是一个月1300元左右,但是我住那一套房子是1050元,便宜二三百块钱。
王先生认为,综合对比来看,这个房源性价比最高,在进一步了解中,他发现,这个房源的发布者是一名房屋中介的业务员,王先生说为了保险起见,他还专门看了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甚至还去了中介公司。
王先生说,当时中介的业务员向他介绍,只有一次性支付一整年的房租才可以享受到每月1050元的优惠租房价格。
租客 王先生:因为他说房租比较便宜,一次交一年的,如果你想一次租三个月或者半年,最低得1200元或者1300元。
王先生说,从看房到签订合同,都是由他和业务员沟通完成,这期间他一直没见过房东。由于着急入住,王先生没多想就和业务员签了一年的合同,交了全年的租金和押金共计14100元。可是一家人住了不到一个月,一直没有见过面的房东却突然找上门来,说业务员迟迟没有给他交付房租,人也联系不上了。
王先生表示他已经交了全年的房租,而房东却说自己只收到了一个月的房租。王先生认为这件事不太对劲,只有联系到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才能把其中的误会说清楚。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当他再一次来到这家中介公司时,这里已是大门紧闭,这时,意识到情况不妙的王先生,赶紧报了案。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大概我们一天就接到十几起报警,我们也感觉很奇怪。
原来,王先生的被遇并不是个例,多名受害人前来报案,随着报案人数的增多,警方发现他们都是和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如今,这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失联了,警方分析,当务之急是搞清楚这家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关门倒闭了,还是存在诈骗犯罪。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这个钱到底去哪了,我们就到工商部门去查询一下公司情况,然后查这个公司,到底谁是这公司的股东、法人,这些人的信息先调取了一下。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叫做河南宏才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出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表面上看,这家公司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把房东和租户的合同一对比,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铮:他们是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房,但是他出租的价格低于他收房的价格,等于是“高收低租”。
同一处房源,画面左侧的是这家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租金标准是每月1900元,画面右侧的是这家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的合同,租金标准却是每月1500元。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 王铮:他的模式就是每个月给房东打房租,然后租给房客的时候,就会游说别人租半年或者一年,尽量让房客签更长的合同,一次性收取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这样的话他就把大量的资金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这家中介公司不仅不赚钱,甚至成交的每一单都是亏本的状态,这样看来,那不是租户租住的时间越长,公司亏损的越多吗?警方分析认为,其中一定有猫腻。
房东逾期未收到房租 租客无法期满入住
一边是逾期没有收到房租的房东,一边是交了房租却无法期满入住的租客,两边都是这起案件的受害人,这一切引起了警方的重视,随后,办案民警展开了详细侦查。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他如果把租客的合同要履行到位的话,公司到最后肯定是要亏本的。肯定需要在把钱支付给房东之前,提前跑路,把这些钱留在自己手里,所以这就是诈骗,因为他根本就不具有真实履行了合同的目的。
警方将这起案件以合同诈骗罪立案,经过梳理确认,中介公司的业务员都已经联系不上了,公司电话也成了空号。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业务员和租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多数是用的化名。在这个案件里,租客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注意,没有仔细去核实这个业务员的身份证和姓名电话。
业务员的身份一时无法确认,但民警认为,这起案件涉及多名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并且他们还有聚集的办公场所,想要不留痕迹消失,难度很大。之后,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了这家中介公司。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 何磊:当时我们也想办法通知到大厦的物业,然后让房东把办公室的大门打开了,里边的什么资料、电脑、文件全部遭搬走了。我们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看里面还有什么有用的、有价值的线索,当时我们从他公司的抽屉里边发现两张身份证。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无关人员的身份证应该不会留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