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5 21:05:02来源:互联网
10月30日晚间,卓朗科技(600225)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告知书》显示,卓朗科技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总计99474.28万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额总计69574.69万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的56.31%。
此外,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融易新媒体消息,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卓朗科技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时任高管张坤宇、戴颖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卓朗科技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指出,卓朗科技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上述情形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遭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遭终止上市。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卓朗科技股票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卓朗科技”变更为“*ST卓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