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27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交罚字﹝2023﹞第27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8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肆仟叁佰元整(¥4300); 2.罚款:叁万元整(¥30000)。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6日15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榔梨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梨江物流园B3栋13号档口开展执法检查,在档口发现车牌为鲁AN9035重型仓栅式货车停靠在该处。经检查该车辆属于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藉斌斌,其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融易新媒体,现场发现该车上装有疑似危险化学品工业用纯苯56桶,每桶180公斤,合计重约10.08吨,且驾驶员不能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仅提供了品名为工业用纯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经调查,该批货物是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藉斌斌驾驶鲁AN9035重型仓栅式货车从山东省济南天桥区桑梓大街运输到长沙县榔梨街道梨江物流园B3栋13号天赐物流。3月6日,执法人员在驾驶员藉斌斌的见证下对其运输的工业用纯苯进行了抽样,并于3月9日委托湖南省化工研究院进行检验。2023年3月7日,藉斌斌受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主动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榔梨行政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提交了相关资料承认其运输工业用纯苯的经过,并说明此次运输行为是在其公司安排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在运输结束后收取运费4300元。2023年3月13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A20230152样品名为工业用纯苯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闪点(闭口)<18℃。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了藉斌斌,并向其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其进行第二次询问调查。 根据查询苯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序号为49,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苯的联合国编号为1114,属于3类易燃液体,有限数量(7a)为1L,例外数量(7b)为E2,此次运输的56桶(180kg/桶)工业用纯苯,合计重量为10080公斤,不适用于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 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承认其安排藉斌斌驾驶鲁AN9035重型仓栅式货车从从山东省济南天桥区桑梓大街运输56桶工业用纯苯到长沙县榔梨街道梨江物流园B3栋13号天赐物流的违法事实。经过依法询问以及调查,山东满运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处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2135555888XX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12135555888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