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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市监局对北京振兴旺建材商店作出行政惩罚:罚款1000元;充公违法所得400元;充公不法财物。行政惩罚抉择书文号:京延市监惩罚〔2023〕250号。
行政惩罚抉择书文号京延市监惩罚〔2023〕2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振兴旺建材商店
行政相对人种别个别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229L6312357X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挂号号——
事业单元证书号——
社会组织挂号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操王根
违法行为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侦查查明,北京振兴旺建材商店从北京欧摩洛商业有限公司购进这批不及格多成果升降淋浴大花洒4套,购进单价为300元/套,融易新媒体,购进总价为1200元,个中2套以500元/套的价值出售给抽样单元,2套作为抽样时的备样被我局法律人员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七十二条划定,该店这批不及格多成果升降淋浴大花洒货值金额为2000元(500×4=2000),违法所得为400元[(500-300)×2=400]。
惩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条
惩罚种别罚款;充公违法所得、充公不法财物
惩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抉择惩罚如下:罚款:1000元;充公违法所得:400元;充公不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1
充公违法所得、充公不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惩罚抉择日期2023-04-23
惩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至期2023-07-23
惩罚构造北京市延庆区市监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