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9:56:01来源:互联网
为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融易新媒体,平城区财政局不断探索财政资金的事前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一是夯实基础制度。区财政局于2021年11月3日印发《平城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平城财预〔2021〕157号)文件,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内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项目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的,不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安排预算;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项目,予以退回;审核认定同意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按照财政项目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是确定评估范围。年初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将绩效评估报告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附件上传。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2022年预算编制时,区财政局要求新增支出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编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设计了《单位项目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申报表》,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该表,通过统一规范评估内容,进一步优化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流程。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大对事前绩效评估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各单位的绩效意识和业务水平,推进绩效关口前移的力度,从源头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