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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

时间:2022-10-21 05:18:58来源:融易新媒体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护航优势产业、服务特色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品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服务,扎实推进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效应,有力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现将第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丰城市仙姑岭燃料供销有限公司销售...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护航优势产业、服务特色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品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服务,扎实推进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效应,有力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现将第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丰城市仙姑岭燃料供销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0#车用柴油(国V)案

2022年5月17日,丰城市市监局依法对丰城市仙姑岭燃料供销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0#车用柴油(国VI)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0#车用柴油(国V)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1日,丰城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丰城市曲江镇仙姑岭的丰城市仙姑岭燃料供销有限公司销售的0#车用柴油(国VI)进行了监督抽样,抽样样品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 0#车用柴油(国VI)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

案例二:

上高县久爱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1月30日,上高县市监局对上高县久爱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4日,上高县市监局接到投诉曝光,在拼 多 多平台“久堂个护”店铺购买的“雪莲清妇科凝胶”产品网页图片对外展示宣传“止痒、缩阴、祛味、抑菌、白带异常、盆腔液炎、子宫糜烂、阴道炎”等内容。该网络店铺的注册公司为上高县久爱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上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三:

袁州区城东小兰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4月28日,袁州区市监局依法对袁州区城东小兰超市售卖假冒西凤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当事人尚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3日,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森林分局食药环支队线索移交,袁州区城东小兰超市涉嫌售卖假冒西凤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该超市依法进行检查,在该超市货架及仓库发现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凤系列白酒,共计299盒,融易新媒体,货值金额总计9600元。2022年3月29日,上述西凤系列白酒,经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证明表》判定为假冒产品。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三种白酒加盖供货单位签章的购货清单、货款收据、发票等有效证据,不能证明该假冒白酒的合法来源,也不能说明提供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袁州区市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四:

邹明媚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5月31日,奉新县市监局对邹明媚销售不合格化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1.4倍罚款罚没合计70905元行政处罚。

2022年4月26日,奉新县市监局根据《关于印发<奉新县市监局2022年工业产品质量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依法对个体工商户邹明媚销售的肥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安徽国为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该店销售的“庆丰乐”牌掺混肥料和中国农资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均判定为不合格。

2022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没有提出复检申请。执法人员通过侦查,查明邹明媚进购江西绿大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掺混肥料共5吨,销售了0.6吨,剩下4.4吨,剩下部分已被厂家召回,进购中国农资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10吨(实际为江西绿大地肥业有限公司冒名生产),销售了3.5吨,剩下6.5吨,剩下部分已被厂家(江西绿大地肥业有限公司)召回,该2批不合格肥料涉案货值48500元,违法所得1405元。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五:

江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检验不合格密目式防护网案

标签:
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民生,领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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