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6:37:38来源:新媒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首违轻微免罚”工作,进一步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统一了全市31家市直执法部门“免罚清单”,选出市场监管、治安管理、消防、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具有代表意义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全方位彰显“首违轻微免罚”工作成果,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执法。
案例一:景德镇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发布极限用语广告案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9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景德镇某房产信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占某在个人微信视频号发布关于某小区推广广告含有“顶级学校、尊享顶级人生、顶级配套、顶级视野、顶级山水”内容,该局执法人员进行取证,该公司销售经理占某对视频号截图签字确认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语的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可对当事人处以20万到100万的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被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在自有经营场所或自有新媒体上发布,危害后果轻微,已自行改正,符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条件。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案例二:江西某某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案
2021年12月2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向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抄送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江西某有限公司存在危险废物转移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的问题。2022年1月27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煤焦油作为生产炭黑的原料,其中煤焦油主要来源分别是景德镇市某公司及其他外省公司外购。煤焦油是危险废物,根据相关规定转移过程中应当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该企业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其进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考虑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较轻微,在收到省厅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能够积极整改,主动消除影响,其转运的煤焦油虽为危险废物,但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没有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经过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讨论后一致通过决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景德镇市珠山区某酒吧未安装安检门案
2022年6月17日,珠山分局湖田派出所对辖区内某酒吧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其店入口处未安装安检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珠山分局湖田派出所根据景德镇市“首违轻微免罚”制度,口头告诫店内要及时安装安检门。鉴于该店已于次日整改到位,珠山分局湖田派出所免于给予其行政处罚。
案例四:景德镇市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案
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上级交办线索,称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在抖音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查询到备案信息。执法人员随即通过远程勘验、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立案调查,发现线索指向的抖音平台上的“某画院”在抖音平台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显示名称为“昌江区某陶瓷艺术工作室”,经营者为“幸某某”。执法人员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一户一档功能中确实未能查到备案信息。昌江区某艺术工作室经营者幸某某委托陈某接受调查询问时,承认其在抖音上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备案。该工作室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但是未备案的行为违反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应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但根据《景德镇市生态环境 农业农村 应急管理 文广新旅 交通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文广新旅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内容及景德镇市“首违轻微免罚”制度,昌江区某陶瓷艺术工作室属于首违不罚情形。最终执法人员对其作出责令该工作室于8月30日前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告诫,对其之前未备案行为不予处罚。
案例五:景德镇某酒店有限公司违反消防规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