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华味餐饮店遭罚款 5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福田区华味餐饮店因食品违法行为,遭深圳市市监局福田监管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食品违法行为。
深圳市福田区华味餐饮店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了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罚款 5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华味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300MA5HN21E3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HN21E3 440300311637195
法定代表人 吴雄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福处罚〔2024〕莲花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需要变更但未按时提出变更申请,而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融易新媒体消息,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罚款处罚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同时对第一责任人处罚款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23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监局福田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