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善源堂大药房遭罚款 0.8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善源堂大药房因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遭潮州市潮安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于 1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融易新媒体消息,没收违法所得 800 元,罚款 8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善源堂大药房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善源堂大药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于 1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800 元,罚款 8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善源堂大药房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不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3MA51J3869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黄坤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彩处字〔2024〕A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于1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8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8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23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