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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免罚”逐渐制度化,多地交警明确外埠车辆假期轻微违法免罚

时间:2023-09-30 07:05:02来源:界面新闻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随着人员车辆大量出行,各地道路交通情况陡然复杂。针对外地游客可能因不熟悉道路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相继明确,“双节”期间对外埠车辆轻微交通违法采取教育提醒,不予处罚。

此前在2023年9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部署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管理工作。公安部交管局指出,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时间长,杭州亚运会同期举办,旅游、探亲、观赛需求集中释放,受免费通行政策刺激,预计自驾游、长途游、跨省游增多,同时正值秋收农忙、物流运输旺季,客货流量明显增长,加之局部地区受雨雾恶劣天气影响,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保安全保畅通压力巨大。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查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具有秋季和节日特点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在高峰时段、易堵节点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指挥疏导,积极宣传路况信息和安全出行提示,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全力为群众假日出行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9月27日,天津市公安局网站发布消息称,融易新媒体消息,“中秋、国庆”假期期间(9月29日至10月6日),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查办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10类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将免予罚款。

9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对于现场发现的外地游客因路况不熟等原因首次发生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禁令标志、违反临时停车规定、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在禁止区鸣笛、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西安公安交警将继续采取教育警告纠正为主的“首违免罚”措施进行柔性处理。

“首违免罚”逐渐制度化,多地交警明确外埠车辆假期轻微违法免罚

河南新乡市城市管理局9月22日也发布消息称,为满足外地来新游客停车需求,提升来新旅游体验,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于9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推出柔性执法政策:外地来新车辆轻微违停“不贴条、不处罚”。请广大车主文明出行,停放车辆不要占压消防通道、盲道、绿地、快车道等区域,以免产生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

湖北荆州交警则推出“4不处罚,5个服务”便民举措。此外,四川绵阳、安徽蚌埠、江西新余、黑龙江哈尔滨等地也推出“双节”期间,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只警示不处罚的政策。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双节”期间各地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在景区、酒店、商圈等周边违法停车但未妨碍交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查确认具备相应有效证件;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等。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实施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措施,其前置条件是“双节”期间、外地车辆。

南方日报评论认为,从提升游客体验角度看,外地车不熟悉环境和路况,短时间摸不清当地的驾驶风格,不经意间违法是可能的。若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采取柔性执法方式显然更加人性化,更能让游客感到宾至如归。各地细致入微体察游客节假日期间异地出行的痛点,并加以解决,是赢得消费者青睐的重要发力点。

界面新闻注意到,“首违免罚”规则源自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该法新增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有观点认为,行政处罚法纳入“首违不罚”的制度,是“柔性执法”和“法律温度”的体现,处罚是手段而并非目的,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再次违法。

相应地,为了在交通运输领域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并发布了《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同时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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