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9 00:55:01来源:新媒体
即便股票摘牌在即,ST旭电(000413,原“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违规占款问题仍未得到解决。9月27日,ST旭电发布公告称,融易新媒体消息,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95.95亿元。
自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来,ST旭电股价连续27个“一字”跌停。截至8月14日收盘,公司股价仅为0.37元/股,且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9月20日,深交所决定终止ST旭电股票上市。根据相关规则,由于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进入退市整理期,而是在决定作出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直接摘牌。
与此同时,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ST旭电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此次为证监会对公司的第二次立案侦查。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ST旭电可能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判断,于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旭电股票,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