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经济

热点追踪

自媒体

主页 > 专栏 > 热点话题 >

10月份54家公司违规受罚 违规数量环比下降超三成

时间:2022-11-04 20:15:01来源:

(原标题:10月份54家公司违规受罚 违规数量环比下降超三成) 据Wind统计,2022年10月份以来A股有54家公司违规受罚,相比9月份环比下降35.71%。其中ST股有7家,占比达到12.96%。相比过去,个股违规成本不再是顶格处罚60万元,10月违规案例中,富春股份、ST实达、新潮能源、江苏阳光、国投中鲁、*ST雪发等8家公司的罚款金额超过百万元。 从违规情况来看,这54家公司因为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原标题:10月份54家公司违规受罚 违规数量环比下降超三成)

据Wind统计,融易新媒体,2022年10月份以来A股有54家公司违规受罚,相比9月份环比下降35.71%。其中ST股有7家,占比达到12.96%。相比过去,个股违规成本不再是顶格处罚60万元,10月违规案例中,富春股份、ST实达、新潮能源、江苏阳光、国投中鲁、*ST雪发等8家公司的罚款金额超过百万元。

从违规情况来看,这54家公司因为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交易所等主管机关下发了的相关处罚。

其中,违规受到罚金处罚的公司有21家,累计罚金为2006.9万元。违规类型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或其他问题。开出的处分涉及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个股方面,10月20日,江苏阳光涉嫌信息披露不及时被江苏证监局警告罚款。江苏证监局认为,收储事项影响2021年度上市公司利润总额6447.6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93.24%;影响2021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4835.7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41.72%,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司应不晚于2021年9月13日予以披露,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4日才对该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违法情形。

10月10日,富春股份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总裁陈苹分别罚款500万元、650万元、300万元,合计罚款1450万元。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缪品章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预罚单披露后,富春股份当日晚间也发布了一则部分董事、高管及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公告,董事缪福章等5人拟合计增持500万元至1000万元。

《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违规公司中,ST股的数量达到7家,占违规公司的数量达到12.96%。

“2022年A股退市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对此,开源证券认为,在市场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的当下,即使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暂时没有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未来也可能会被投资者“用脚投票”,最后也可能走向退市。另外,国泰君安分析师王政之表示:“更为畅通的退市制度,有效实现了A股上市数量的动态平衡,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标签:
10月份,54家,公司,违规,受罚,数量,环比,下降,三成 
近期热点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