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 21:03: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2022年6月2日,湖南乐府教育工作人员,在没有网络教育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采用非法手段,诱骗我妻子崔宁缴纳1780元,参加所谓的古筝指法培训。后来我妻子在一次也没有参加培训的情况下,要求退费。但湖南乐府教育工作人员仅答应退费1030.55元。我方认为,融易新媒体,湖南乐府教育在没有取得网络教育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招生,非法从事网络教育,在我方没有参加培训的情况下,拒不全额退费,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我方的合法权益。特要求政府维护合法的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快叫停湖南乐府教育非法经营,尽快退赔我们缴纳的学费1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