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5 22:45:01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深交所网站9月27日公布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海药,000566.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能够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施加重大影响,刘悉承刻意隐瞒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未如实披露重庆赛诺、重庆金赛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况。
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公司及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00万元、22,000万元、4,750万元。截至2024年6月13日,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
经计算,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74,750万元。
深交所对刘悉承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刘悉承自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刘悉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另外,对海南海药原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重庆赛诺、重庆金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海南海药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海南海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海南海药时任监事会主席周庆国、时任总经理王海帆、时任副总经理李昕昕、时任财务负责人冯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下为原文: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能够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施加重大影响,刘悉承刻意隐瞒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未如实披露重庆赛诺、重庆金赛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况。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公司及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00万元、22,000万元、4,750万元。截至2024年6月13日,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偿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5条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2.1.4条的规定。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隐瞒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的关联关系,决策并组织实施上述关联交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第一款、第4.2.3条、第4.2.6条第三项、第4.2.7条、第4.2.11条第三项、第4.2.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重庆赛诺、重庆金赛作为资金占用方,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3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伟,参与、知悉上述交易,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融易新媒体消息,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周庆国、时任总经理王海帆、时任副总经理李昕昕、时任财务负责人冯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刘悉承自本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