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0 01:20:02来源:新媒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共和国农业发展与灌溉部关于秘鲁鲜食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秘鲁鲜食葡萄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共和国农业发展与灌溉部关于秘鲁鲜食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葡萄(以下简称葡萄),学名Vitis vinifera,英文名Grape。
三、允许的产地
秘鲁葡萄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
输华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均须经秘鲁共和国农业发展与灌溉部(以下称秘方)审核批准,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每年出口季前,秘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批准注册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
3.西印度按实蝇Anastrepha oblique
4.葡萄瘿螨Eriophyes vitis
5.苜蓿蓟马Frankliniella occidentalis
6.美澳型核果褐腐病菌Monilinia fructicola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葡萄果园应在秘方监管下采取有效监测、预防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以避免和控制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应中方要求,秘方将向中方提供病虫害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的有关程序和结果。
2.种植者应在秘方的监管下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和综合防治措施,以避免和尽量减少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输华果园的植物检疫措施必须在具有有害生物防控和监测等植物检疫知识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
3.针对葡萄瘿螨、苜蓿蓟马,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周开展视觉检查监测,检查果实、茎、枝和叶上是否有发生。除视觉检查外,还应在枝条、茎干处采用多种物理或化学方法监测有害生物,一旦发现应进行有效防治。
4.针对地中海实蝇、南美按实蝇、西印度按实蝇,输华果园应在整个生长期每15天进行一次有害生物监测,重点检查果实表面是否有虫孔,如有虫孔,应及时采取剖果检查虫卵、幼虫及为害情况。此外,还需在果园内采用灯诱、性信息素诱捕等方式进行有害生物监测。一旦发现地中海实蝇、南美按实蝇、西印度按实蝇,应立即采取适当的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措施进行根除。
5.针对美澳型核果褐腐病菌,输华果园应在生长期定期开展监测和防治,实施适当的农场耕作和栽培技术,以防止该病菌的发生。收获前还需采取防治措施,或喷洒杀菌剂进行防治。
6.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秘方或者其授权机构培训。
7.所有注册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二)包装厂管理。
1.葡萄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秘方检疫监管下进行。
2.在包装前,必须对葡萄进行挑选、分拣和处理,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3.包装好的葡萄应单独储藏,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感染。
4.秘方应在葡萄生产季节在输华包装厂开展地中海实蝇、南美按实蝇和西印度按实蝇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实蝇监测和侦查工作。
(三)包装要求。
1.葡萄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出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省)、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相应的注册号,并英文标注“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2.葡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3.装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保存相关记录供秘方检查。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