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8 20:17:58来源:互联网
回眸过去的一周,哪些食品行业动态值得重点关注?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一周热闻(2024.06.02—06.08)带您了解食品行业热点。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1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00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办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市监食协发〔2024〕35号)
为贯彻确定《企业确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确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总局研究制定了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印发供参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抓好风险排查和管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9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保加利亚标伟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芬苯达唑混悬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上述兽药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4年4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分别为278批次、1批次,附件所列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二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安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跟踪检验。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农业农村部)
2、食品安全·揭秘台
售卖过期食品遭罚!强制执行
近日,渭源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行政处罚决定案,对售卖过期食品商家敲响了警钟。2023年5月,经渭源县市监局检查,某调料店售卖过期食品,侦查结束后, 市监局对其作出罚款的决定,限其15日内缴纳。后调料店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如期缴纳。2024年,市监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经审查准予对该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到该调料店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履行义务。考虑到该店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对该店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容其半月后全额缴清罚款。半个月后,该店经营者向本院全额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恪守商家本分、诚信经营,一起行政处罚决定案执行完毕。(渭源法院微信号)
有人员参加晚宴后出现腹泻等症状 苏州通报:留样菜品检出沙门氏菌
2024年5月27日上午10时40分,苏州工业园区市监局商务区分局接报,称有人员5月26日晚在江南首席湖滨一号店参加晚宴后出现腹泻等症状。我局立即会同疾防中心开展侦查,责令涉事企业暂停营业。截至目前,涉事顾客身体状况稳定,涉事企业正在与顾客协商赔偿事宜。6月3日,疾防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留样菜品检出沙门氏菌,判定这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号)
罂粟壳变作“调味料” 熟食店主遭判刑
为给卤菜“增味提鲜”,刺激销量、牟取利益,熟食店老板在汤底中添加罂粟壳制作卤菜,并对外销售。近日,泾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遭告人赵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遭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四千元,同时禁止赵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泾县人民法院微信号)
福建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使用食品添加剂硫磺熏蒸干银耳案件一审宣判
古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食用菌从菇棚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有力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古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 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动履职,日前办理的一起使用添加剂硫磺熏蒸干制银耳的案件一审宣判。(古田检察微信号)
网友发博“吐槽”餐厅,遭商家起诉赔偿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