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16:50: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
现将伊州区鲜甜美蔬菜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伊州区鲜甜美蔬菜水果店经营的豆芽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苯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鲜甜美蔬菜水果店在经营的豆芽过程中,当事人于2023年03月30日以3元/kg价格从伊州区吴廷金蔬菜批发摊购进5.3kg豆芽,购进价共计16元;当事人店内豆芽被抽样3kg,融易新媒体,抽样单价为4.5元/kg;剩余2.3kg豆芽未售出,放置过久无卖相已入垃圾箱。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13.5元。当事人未能提供涉事豆芽相关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等凭证;其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不充分。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伊州区鲜甜美蔬菜水果店经营的豆芽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进行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