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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生姜)处置情况

时间:2023-07-05 00:34:0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克日,南京市江宁区市监局宣布不及格食品处理环境告示(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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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市监局不及格食品处理环境告示(2023年第10期)

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对南京市食品举办抽检,个中涉及我区部门企业和策划户出产策划的不及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及格食品及其出产策划者的处理环境发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宋祖瑞蔬菜店销售不切合食品安详的生姜处理环境。经抽样检讨,上述产物中噻虫胺项目不切合GB2763-2021《食品安详国度尺度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讨结论为不及格。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22日从众彩批发市场采购了5kg生姜,单价16元/kg,销售价为20元/kg,每公斤利润为4元。该批次生姜货值为100元,违法所得利润是20元。停止今朝,已产生产物召回告示,融易新媒体,未有召回。未召回原因:案涉食品已销售完毕,已经被食用,无法召回。原因排查:经排查,产物不及格原因:种植环节不类型导致。当事人销售不及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六十五条以及《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打点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划定,内地禁锢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打点条例》第四十六条的划定,对该策划户作出以下行政惩罚:1.罚款人民币500元;2.充公违法所得20元。惩罚抉择书号:宁江市监惩罚〔2023〕00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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