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23:27: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监局网站2023年7月4日动静,余姚市市场禁锢局宣布关于餐饮环节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2023年第7期),涉及抽样编号为XBJ23330281308431352的鸡精调味料。
(一)抽检根基环境
余姚市隐泉私房菜馆购进的标称出产企业名称为无锡鲜来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出产企业名称:丽水德诚农业成长有限公司)出产的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项目不切合食品安详国度尺度要求,融易新媒体,检讨机构为余姚市食品检讨检测中心。
(二)核查究置环境
当事人销售不及格产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划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条的划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划定对当事人举办惩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划定从轻惩罚,余姚市市监局于2023年6月29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惩罚〔2023〕576号”的抉择,抉择对当事人惩罚如下: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