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20:10: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6月26日,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象山县局发布的《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3330225312330102的山核桃味花生(花生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象山定塘阿发欧德隆超市销售的山核桃味花生(花生果),融易新媒体,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象山定塘阿发欧德隆超市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山核桃味花生(花生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上述该批次商品的进货来源,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编号为“象市监处罚〔2023〕445号”的行政决定: 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没收被本局扣押的32.6千克山核桃味花生(花生果)。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