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20:08: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12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12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艾草青团(冷加工)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生广百信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上海三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草青团(冷加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经营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9.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易购超市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长缸豆(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锦丰镇苏港时代购物中心经营的长缸豆(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调查认为,当事人总涉案货值较小,违法行为轻微并在案发后及时改正,且该批次不合格长缸豆(豇豆)在抽样时已被全部买走,未实质性流入市场即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五、长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乐余镇鑫佰润购物中心经营的长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六、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西张商厦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融易新媒体,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南丰彬彬蔬果超市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长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涉及张家港市金港镇佳园生鲜超市经营的长豆角(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九、镇江陈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