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4:48:01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类食品12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8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忠县凤星副食店销售的红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沙坪坝区久赢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恒知轩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其中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恒知轩油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沙坪坝区品豪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潼南区耘艺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市高新区曾家镇菜市场蔬菜交易区1号李根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柠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杏鲍菇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秀山县英贤酒坊生产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融易新媒体,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