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9:13:02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0期通告,通报了不合格食品1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桂园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波比土豆片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东凤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中山市东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锦鲤年糕(水蒸糕点 其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惠州市惠城区易彬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厚街蒋记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厚街建伟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远市清城区青菜园蔬菜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噻虫胺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惠城区章杰水产品批发行销售的白贝(贝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杀虫、杀螨、杀线虫,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治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融易新媒体,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噻虫胺在豇豆和姜中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乙酰甲胺磷是种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