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9:11:02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7期通告,检出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其他污染物。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天之泽生活超市销售的特价香蕉,其中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广钰水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笨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超市销售的姜检出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 mg/kg;在香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可通过茎叶和土壤处理、种子处理等来防治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造成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检出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儿童肠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有1批次同江市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金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孟氏哈秋司儿童肠,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测菌落总数时应采集同批次5个样品进行检测,5个样品检测结果最高值不得超过105 CFU/g,且超过104 CFU/g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粉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批次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强农商贸有限公司西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林口县太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奎山孙记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绿色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NY/T 1039—2014)中规定,淀粉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检出(<25mg/kg)。造成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粉丝粉条的弹韧性而超范围使用明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