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20:19: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14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现将2批次涉及我区的区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宜宾市南溪区老农夫米花糖店生产的粑丝(米花糖)、紫薯(米花糖)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老农夫米花糖店生产的粑丝(米花糖)、紫薯(米花糖)(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01-1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调查,宜宾市南溪区老农夫米花糖店共计生产粑丝(米花糖6.5kg、紫薯(米花糖)3kg,现场核查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煎炸时间太久、油温过高。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宜宾市南溪区老农夫米花糖店改正违法行为,查找原因,融易新媒体,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3.行政处罚
当事人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把丝和紫薯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