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20:13: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克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监局宣布畅通环节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2023年第7期)。
海曙区市监局畅通环节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2023年第7期)
现将涉及我区1家策划单元的2批次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传递如下:
陈诉编号:SPJ202300381、SPJ202300382豇豆、芹菜的核查究置环境。
(一)抽检根基环境
宁波颐尚超市有限公司海曙店销售的豇豆、芹菜,别离为倍硫磷、氧乐果克百威项目检讨结论为不及格。检讨机构为宁波市产物食品质量检讨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讨所)。
(二)核查究置环境
当事人策划不及格豇豆、芹菜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已经在其本领范畴内推行进货磨练义务,销售的不及格豇豆、芹菜数量较少,融易新媒体,违法所得较少,且努力共同侦查,如实告诉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质料,两年内不曾产生过沟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划定,抉择对当事人减轻惩罚如下:
1、充公违法所得:105.6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01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