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6 02:32:02来源:新媒体
食品同伴网讯 4月3日,融易新媒体,福建省市监局宣布关于2023年不及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第3期)。传递显示,在国抽中,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哈兰百货店销售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被检出诱惑红不及格。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当进货凭证等质料,莆田市秀屿区市监局对该店惩罚65102元整。
据悉,在国度市场监视打点总局宣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及格环境的传递》〔2022年第27号〕中,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哈兰百货店销售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检出诱惑红检测值不切合食品安详国度尺度划定,该批次产物标称出产企业为安徽宿州市光亮食品有限公司,标识出产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对此,莆田市秀屿区市监局收到不及格食品陈诉后,当即启动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哈兰百货店的侦查。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哈兰百货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及格“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12瓶,截至法律人员查抄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店面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及格“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发出召回告示。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正当进货凭证等质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 项的划定,莆田市秀屿区市监局抉择对该店惩罚65102元整。
另外,针对出产企业,2023年1月13日,安徽省市监局宣布了关于不及格食品核查究置环境的传递。传递显示,2022年9月26日,宿州市光亮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产物召回。宿州市光亮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诱惑红项目不切合食品安详国度尺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三十四条的划定,砀山县市监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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