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09:56: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23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涉及江北区福之福快餐店使用的碟(复用餐饮具)、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福之福快餐店(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碟、碗(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年12月17日),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未向消费者单独收取餐具费用,融易新媒体,故未采取召回措施,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抽检情况和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的碟、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予以警告。